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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创新公司债推出百日:募资逾400亿元 未来潜力较大
    • 2022年08月29日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吴晓璐

    提要:肖一飞表示,随着科技创新公司债的推出,除了小米等知名民企通过科创债券直接融资,另外,科创债的特性使得诸多国企发行的科创债券通过科创投资或科创孵化的方式,也间接为民企融资提供了支持帮助。

    自5月2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以来,截至8月28日,已经满百日。记者据沪深交易所网站数据统计,在这期间,有32单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合计募资406亿元。

    从已发行的科技创新公司债来看,国有企业发行较多,大多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股权投资。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科技创新公司债支持范围较宽,募资运用灵活,且得到监管政策支持,推出以来发行较快,未来仍有较大潜力。

    政策支持

    诞生百日发展较快

    从发行数量来看,科技创新公司债虽然诞生仅百日,但是发展较快。“沪深交易所从2021年3月份开始探索试点科技创新公司债,到2022年5月份正式推出前,一年多的时间里,交易所仅发行33只科创债,融资283亿元。正式推出后,百天时间就发行32单,募资406亿元,可以看出发行速度明显提升。”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横向对比来看,财达证券债券融资部总经理肖一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创新公司债诞生至今的百天内,发行数据优于大部分专项债券产品。科技创新公司债主要有三方面优势:一是发债主体范围较为丰富,科技创新公司债支持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多层次发行主体;二是募集资金投向相对广泛,可通过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运营、权益出资,建设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多种方式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同时可置换一定时间内的投资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运用的灵活度;三是配套服务安排优势,沪深交易所及各省金融局、国资委对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审核及推广均有优化安排措施。

    科技创新公司债推出后发行较好,与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承销机构的积极主动密不可分。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组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慈颜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双创及科创债发展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自产品试点创设以来,证监会、交易所结合国家战略部署及市场需求,制订完善科创债有关规则,提供审核绿色通道,助力科创债承销扩容、提速。此外,各家券商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积极展业。券商在科创领域的股本经验、投研能力,为科创债承销奠定优势。

    5月份发行的首批项目大都贴了“双标”,契合国家战略,受到市场追捧。如广州港发行用于“一带一路”的科技创新公司债;三峡集团、江苏永钢和华鲁控股发行的均为绿色债券,国新控股发行的2单,用于投资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公司的股权等。

    长期限产品数量较多

    带动资本向科创领域集聚

    从债券分类来看,上述32单科技创新公司债中,一般公司债、私募债和可交换债分别为25单、6单和1单,募资分别为227亿元、79亿元和100亿元。从期限来看,21只为5年及以上,占比65.63%。

    “科技创新公司债的债券期限普遍较长,更加贴近科创类项目较长的回报周期,对于改善科技属性发行人的负债结构有明显的帮助。”明明表示。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26单科技创新公司债用于科创领域股权投资项目,即通过直接投资或基金投资等方式,对科创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或者对前期科创领域相关投资支出进行置换。如国贸控股发行1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募集资金拟用于置换子公司国贸产业对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自有资金,该部分股权投资资金最终用于投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

    此外,有3单直接用于科创领域相关项目建设,如江苏永刚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和偿还相关项目贷款;3单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如广州港募集1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项目的有息债务。

    慈颜谊表示,从中金公司已发行的项目来看,科技创新公司债有效服务了新兴行业企业、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企业以及国有资本投资孵化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带动了社会资本向创新创业领域进一步集聚,充分发挥资本乘数效应。

    肖一飞认为,从发行主体范围来看,未来科技创新公司债仍有较大潜力空间。科技创新公司债的发行,一方面需要发行主体的熟悉和消化,筛选适合的募投方向;另一方面也需要市场投资者的认知进一步优化,现阶段呈现相互磨合的阶段态势。

    地方国企和央企

    合计募资近395亿元

    从发行人性质来看,上述32单科技创新公司债中,发行人主要是地方国有企业和央企,合计募资接近395亿元。

    明明表示,科技创新公司债推出后,发行主体多为央企、国企,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国企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科技创新公司,符合发债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科创类民企自身大多处于生命周期的前半段,现金流创造能力不强,债券投资人相对谨慎。能够直接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的民企基本也需要有稳定的现金流和盈利表现,例如小米通讯、江苏永钢。

    江苏永钢是首家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的民企,专项用于碳中和,票面利率5%。谈及公司发行的碳中和科创债,永卓控股(江苏永钢为其旗下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室主任杨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发行此单债券,一方面是借助科技创新公司债出台契机,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公司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方面投入较多,此次是在交易所支持下发行的绿色科创债。该单债券票面利率也创下公司交易所债券融资的历史新低。

    谈及目前民企发行项目较少,杨恺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从当前民企债券融资整体环境来看,由于违约风险高,透明度不够高,投资者风险偏好较低,民企融资较为困难;其次,今年央行多轮降息之后,市场流动性宽裕,传统贷款利率降低,更多企业偏向于传统信贷融资。

    肖一飞表示,随着科技创新公司债的推出,除了小米等知名民企通过科创债券直接融资,另外,科创债的特性使得诸多国企发行的科创债券通过科创投资或科创孵化的方式,也间接为民企融资提供了支持帮助。

    谈及如何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公司债支持民企债券融资的作用,明明认为,可以通过担保、增信等方式,助力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四大类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杨恺认为,后续随着民企债信用修复,以及市场对科技创新公司债认可度提升,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会有越来越多民企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同时,民企也要主动适应市场,借助政府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政策,以更低的成本发行债券融资。从长远来看,解决民企债券融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建立一套互信的信用体系,增加投资者对民企的信心,提升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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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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