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 2024年01月17日来源:经济日报
提要:从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方面,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方面,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数据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财政部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出台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已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但数据资产仍面临高质量供给明显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应用赋能增值不充分等难题,亟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出台指导性文件对数据资产管理进行引导规范。”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当前数据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更好发挥数据资产价值。“无论持有数据资产的主体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应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遵循财务会计管理、资产评估管理等共性要求,对其持有的数据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公共数据资产具有国有或公共属性,为避免资产流失和公共安全风险,《指导意见》在对全口径数据资产作出共性指导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针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单独规范要求。
何代欣认为,数据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公共资源的收益及分配,“在信息化社会和数字经济中,要更好地发挥公共数据资源作用,必须做到合理利用、有序开发”。
对于数据资产的权益保护,《指导意见》明确,保护各类主体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储、管理数据资产过程中的相关权益。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权利分置要求,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数据资产产权体系。
“公共数据是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民经济发展方方面面,蕴藏着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其开发利用以及市场化配置意义重大。”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为此,《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和使用管理。
《指导意见》还提出,支持运营主体对各类数据资产进行融合加工。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机制或评估、拍卖竞价等市场价格发现机制。鼓励在金融、交通、医疗、能源、工业、电信等数据富集行业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模式。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明确将安全贯穿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涉及处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公众对数据安全保护问题十分关切,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数据资产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关系,切实防控数据资产开发、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何代欣说。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