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光集团管理人声明:依法有序推进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
- 2021年12月18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提要:12月16日晚,紫光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过紫光集团官网发布有关情况澄清及声明称,紫光集团少数股东健坤集团和实控个人赵伟国散布的有关紫光集团债务风险处置的言论不实。管理人表示,将坚定不移、依法有序推进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
12月16日晚,紫光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过紫光集团官网发布有关情况澄清及声明称,紫光集团少数股东健坤集团和实控个人赵伟国散布的有关紫光集团债务风险处置的言论不实。管理人表示,将坚定不移、依法有序推进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紫光集团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持股51%、健坤集团持股49%。近日,健坤集团公开声明称,本次紫光集团的重整方案将直接造成当期734.19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管理人在声明中表示,赵伟国以少数股东实控人身份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并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过去几年中,赵伟国操纵紫光集团频繁通过巨额融资开展境内外并购扩张,导致负债规模过大,加之经营管理不善,紫光集团2020年爆发债务危机,现金流枯竭,无力偿还境内外巨额到期债务,集团和下属实体企业面临资产查封、账户冻结、融资枯竭等重大风险,企业经营陷入难以维系的严重困境。2020年11月,清华控股引入专门工作团队(后转为清算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并逐步稳住企业基本面。
声明介绍,7月9日,债权人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对紫光集团开展破产重整。7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团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
声明指出,在多轮市场化竞价后,所有战投提供的最高报价仍然无法覆盖紫光集团全部债务,即所有愿意参与战略投资的战投均认为紫光集团资不抵债。经过债权人、管理人、监管机构等共同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紫光集团重整主体所有者权益为-442.78亿元;经过债权人、管理人、监管机构等共同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截至2021年6月30日,紫光集团重整主体资产客观公允的市场价值约1214.78亿元,匹配拟化解债务约1376.09亿元,证实紫光集团资不抵债。以上表明,紫光集团在赵伟国的经营下,清华控股和健坤集团在紫光集团的股权价值已经为负,造成损失。
声明称,依照破产重整法律要求,管理人已于12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网上发布战略投资人中选公告,于12月13日向债权人发布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各项工作进程均依法合规。根据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和120万元以下小额债权,将能实现全额现金清偿;普通债权中120万元以上部分提供不同清偿选择方案,清偿率预计可达到95%以上至100%。
管理人表示,下一步,按照北京市一中院关于召开紫光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将于12月29日召开会议表决重整计划。就健坤集团和赵伟国个人散布不实信息,企图干扰并影响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进程,管理人坚决反对,并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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