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亿元无人机合同”曾被质疑 永悦科技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23年10月12日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刘钊
提要:10月11日晚间,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永悦科技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月11日晚间,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永悦科技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永悦科技于2017年登陆上交所,主营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两大业务。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同比增加11.25%至1.48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752.47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大,这其中,公司主营无人机、无人车、智能机器人生产研发销售的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亏损608.52万元。
今年,永悦科技可谓风波不断。8月28日,永悦科技曾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达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畅达公司采购的无人机为农业植保无人机,主要应用于河南省驻马店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农业服务、乡村振兴等经营管理工作。
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舆论关注,原因在于这份销售合同金额高达3亿元,而根据公司财报,永悦科技2022年全年营收也不过2.96亿元。此外,畅达公司投入3亿元购买无人机的做法也引起了市场质疑。
质疑声犹在,永悦科技却于9月18日披露《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永悦智能与畅达公司双方经多次协商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合作。
在发布合同解除公告的当天,永悦科技及公司董事长陈翔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根据警示函,经监管查实,8月27日,永悦智能与畅达公司双方签署《销售合同》的同日,还签订了《补充协议》,但公司并未在此前发布的两份有关上述销售合同的公告中披露该《补充协议》相关信息。由此,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