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部门:APP收集个人信息不得越“底线”
- 2021年03月23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近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四部门出台规定明确常见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APP收集个人信息不得越“底线”
近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须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规定》还明确,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
《规定》明确,地图导航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即时通信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网络社区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博客、论坛、社区等话题讨论、信息分享和关注互动”,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网上购物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购买商品”,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