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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远大智能被罚15万 对湛江赤坎区“5•23”电梯事故负次要责任
    • 2021年12月01日来源:中国网财经

    提要:11月30日晚间,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对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被罚15万。

    11月30日晚间,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对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被罚15万。

    据了解,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出具了《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显示远大智能对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

    根据《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技术分析报告》、《问询笔录》等材料,当事人生产的电梯在湛江安康金海湾小区发生了一般事故。远大智能应当保证生产的电梯质量、安全性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远大智能生产的该事故电梯采用的弹簧螺栓是在事故前发生疲劳断裂,远大智能对该事故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不到位,且未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必要技术帮助,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鉴于远大智能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法定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对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决定在法定的罚款幅度内对远大智能进行一般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远大智能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远大智能表示,公司管理层对本次事件高度重视,将及时安排相关专业、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将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且积极配合湛江市橄榄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好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小区事故电梯的后续维修及相关技术支持。

    远大智能还表示,该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远大智能主营业务为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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