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花股份:控股股东被债权方申请破产 已移送至陕西中院进行破产审查
- 2022年01月13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提要:金花股份1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文件,债权方申请公司控股股东破产。
金花股份1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文件,债权方申请公司控股股东破产。
公告显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花投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向金花投资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闲置消费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花投资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冠岳投资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申请金花投资破产,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冠岳投资的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规之规定,决定将金花投资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花投资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7144.7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4%,已被全部质押且轮候冻结。
公司表示,金花投资破产审查结果,包括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尚不可预测。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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