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海财险大股东拟控股 发起股东离场五年后欲回归
- 2021年12月23日来源:中国经济网
提要:近日,华海财险连续披露两则股权转让公告,使其股权结构再次迎来变动。
成立于2014年的华海财险,正在经受属于它的“七年之痒”。
近日,华海财险连续披露两则股权转让公告,使其股权结构再次迎来变动。一方面,三次转让无果的10%股权拟将由该公司大股东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下称“那曲瑞昌”)出手接盘,加上另外受让的8%股权,后者持股比例将达33%,成为控股股东。另一方面,华海财险原始股东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下称“莱州诚源”)在离场五年后,再次重回大众视野,拟以新晋股东身份接手华海财险4.17%股权。
需要指出的是,莱州诚源与华海财险现有股东烟台诚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烟台诚泰”)存在关联关系,若股权转让获批,双方合计持股比例将达14.17%,仅次于那曲瑞昌。
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待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股权结构进一步集中
具体来看,华海财险的公告显示,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鹿山优质煤”)、青岛益佳海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益佳海业”)分别将10%、8%股权转让给那曲瑞昌。转让完成后,鹿山优质煤将出清股权,不再持股华海财险,益佳海业持股比例则从10%降至2%。
而这已经是鹿山优质煤第四次筹划转让华海财险股权。早在2017年,该笔股权就以每股1.5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星联芒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股权受让方变更为河南新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而新东方置业为星联芒果孙公司;2021年初,股权的受让方又再次变更为佛山市恒安投资有限公司。不过前三次股权转让计划均无疾而终。
如今,第四次转让股权获得华海财险第一大股东那曲瑞昌出手接盘,若转让完成,鹿山优质煤将如愿出清全部股权,彻底退出华海财险。
上述两笔股权交易完成后,那曲瑞昌持股比例将由15%提升至33%,成为华海财险控股股东,华海财险的股权结构也将进一步集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向记者表示,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提高到33%不算高,大样本上看,这更可能有利于公司治理。的确,险企大股东持股比例上升的同时,其在董事会的席位也会增加,这意味着其对董事会的控制力增强,在一些重大事项上容易形成一致性意见,更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大股东现有股权被质押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目前那曲瑞昌持有的华海财险15%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7月,那曲瑞昌就将所持有的华海财险全部股权质押给郑州银行金水支行;2020年11月,该部分股权再次出质给郑州银行金水支行。
根据2021年10月下发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质押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数量超过其所持股权数量的50%时,大股东及其所提名董事不得行使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由此推测,若该笔股权仍在出质,那曲瑞昌将无法行使表决权。
同时,那曲瑞昌还在享受母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12月10日,上市公司瑞茂通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在为那曲瑞昌已提供担保余额2.5亿元的基础上,又新增2亿元担保金额。
对于股权质押带给险企的影响,王向楠告诉记者:“当前的直接影响小。股东质押的股权如果今后被执行,会引起险企的股东变更,如果是重要股东,影响险企的经营。”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亦曾向本报记者表示:“股权质押本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而言,国有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相对较少,而民营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更普遍,因为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相对较窄,保险公司股权是质量相对较高的押品,融资比率比较高,质押融资是很多企业的选择。但如果个别股东有过于激进的质押融资行为,会加大自身流动性风险,进而危及险企股权结构。”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末,那曲瑞昌总资产为32.75亿元,资产总额少于华海财险的30.57亿元。对此,王向楠认为,资产是股东资质的一个方面,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均重要。保险企业增长和盈利明下滑,资本吸引力下降,当前股东追加投资是值得鼓励的做法。
发起股东离场五年后再“回归”
华海财险的另一则股权转让公告显示,龙口嘉元东盛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嘉元东盛”)、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滨化投资”)拟分别将1%股权、3.17%股权转让给莱州诚源。
股权转让完成后,莱州诚源以新晋股东的身份持有华海财险4.17%股权。嘉元东盛、滨化投资持股比例从此前的10%、5%降至9%、1.83%。
本报记者注意到,莱州诚源并非新面孔,其是华海财险的发起股东,也曾是后者6家并列第一大股东之一,但在华海财险成立两年后,莱州诚源就选择转让所持股权,在一次虚假召开的股东大会后悄然退出。
具体来看,2016年7月8日,华海财险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审议,同意股东莱州诚源将所持的华海财险1.2亿股股份,以原始股价(每股人民币1元)全部转让给烟台诚泰。
然而,2020年底,银保监会披露的一则罚单却显示,华海财险2016年7月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实际并未召开。银保监会表示,经查,华海财险在2016年7月8日股东大会未召开的情况下,在官方网站披露了虚假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尽管如此,烟台诚泰却还是成功受让了这部分股权。
另外,烟台诚泰和诚源盐化之间疑似存在关联关系,天眼查信息显示,莱州诚源实控人于波与烟台诚泰三位自然人股东邱洪琳、于浩、原瑛骏在多家企业共同持股或是担任高管等,不仅如此,华海财险的董事名单中,2014年12月至今一直有一位名为“于波”的董事。
在此次股权转让公告中,莱州诚源对与烟台诚泰之间的关系也进行了坦诚,其表示,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实控人与华海财险股东烟台诚泰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这意味着,股权转让成功后,两者持有华海财险的股权比例可达到14.17%,成为仅次于那曲瑞昌的第二大股东。
2020年年初,华海财险董事长赵小鸣曾在该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上指出,2020年是公司下一个五年发展的开局之年,是从初创发展期迈向战略攻坚期的转折之年。
如今,第二个五年已经过去两年,即将进入第三年,若股权转让完成,那曲瑞昌成为控股股东,莱州诚源跻身新晋股东,能为华海财险带来哪些资源和改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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