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进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 2024年01月12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把力量凝聚到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强化使命担当,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2023年10月末,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分析了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首次系统阐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基本要义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主要内涵,着眼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宏阔战略视野和深邃历史洞察为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国际合作司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把力量凝聚到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强化使命担当,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一、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水平“引进来”“走出去”,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的金融开放之路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一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坚定不移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积极主动加大力度吸引外资,取得了积极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在华外资金融机构逐步成为中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取得积极成效,金融监管规则基本与国际接轨。“引进来”方面,截至目前,境外2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均在华设有机构,全球最大的40家保险公司有近半数进入中国市场。2018年以来,推出34条银行业保险业开放新举措,全面取消银行保险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减少外资准入数量型门槛,基本实现业务范围中外一致,不断拓宽金融领域合作。随着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数量和资产稳步增长。2018年以来,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长了16%,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增长了117%。“走出去”方面,截至2023年6月末,中资银行在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5家一级机构,中资保险机构在1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74家分支机构,为“走出去”中资企业和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尤为重要,既有利于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也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下一步,国际合作司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从七大方面持续做好对外开放工作:一是完善对外开放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把握好开放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在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基础上,推动金融业开放行稳致远。二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研究制定对外开放新措施,在防控风险前提下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三是促进外资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推动外资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兴业展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四是提升共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质效,指导中资银行保险机构优化海外布局,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小而美”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央地协同,同题共答,研究出台总局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六是继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促进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七是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台胞台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两岸金融融合发展。
二、全方位推进外资银行监管,积极促进外资银行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遵循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改革发展导向,引导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坚守各自定位。外资银行监管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大局中思考谋划外资银行开放和监管工作,一体推进外资、外事、外交工作,以外资银行开放和监管为抓手服务外交政治大局,努力促成“开放与安全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有序发展,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流动性总体平稳,风险抵补能力较强。各项业务总体稳定,持续保持良好盈利水平。
一是要促进外资银行发挥特色和优势,积极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国际合作司一直以来致力于发挥外资银行优势特色,注重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引导外资银行不断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推动金融资源真正集聚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来。下一步,将持续引导外资银行发挥特色优势,促进外资银行将自身发展策略与我国政策方针导向更好结合。二是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有效应对外部冲击和风险跨境传递。针对外资银行易受国际形势及母行风险传染的特点,国际合作司聚焦影响外资银行稳定的“关键事”和“关键行为”,持续加强在华外资银行母行及母国市场的关注和监测,深化跨境监管合作,积极有效应对因母行出现危机或进行战略调整对在华机构产生的风险和影响,确保在华外资银行整体风险可控。同时,持续跟进地缘政治冲突、国际经济形势、外资银行母行及其所在地区重大事项的潜在影响,及时跟踪收集研究国际金融动态,做好跨境风险传导防范。三是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开展适度差异化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合作司主动回应外资金融机构诉求,针对外资机构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不断优化监管规则,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积极推动解决引发外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下一步,国际合作司将持续营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内外资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机构在华营商便利度,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度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国际影响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国际合作司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国家大局,结合自身职责定位,致力于推动金融领域交流合作。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增强我国在全球金融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不断扩大金融领域“朋友圈”。同时,积极拓展深化双边交往与合作,与境外监管机构加强交流、增进互信,为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海外稳健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截至目前,已与87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126份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或合作协议。
下一步,国际合作司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致力于做好多双边国际合作工作。一是持续服务好重要外交外事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金融圆桌会机制,积极推动解决外资机构在华发展和中资机构境外发展诉求。二是着力完善定期或不定期双边监管磋商机制,保持畅通的日常监管沟通渠道,加强就专项事件和内容的跨境监管协调,实现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全覆盖和跨境风险的防范化解。三是积极拓展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框架下合作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国际合作力度,为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四是深度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工作,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积极发声,在多双边场合讲好“中国故事”,提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国际影响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国际合作司党支部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努力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奋力开创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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