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按约定进行信披,世旅(杭州)资管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 2024年04月24日来源:澎湃新闻
提要: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以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进行回访确认,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4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对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经查,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四项行为:
一、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未发现所管理产品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由非本机构雇佣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
四、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以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进行回访确认,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蓝绍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因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业务存在上述问题,蓝绍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基金投资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蓝绍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天眼查App,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蓝绍广,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蓝绍广通过上海玺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有世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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