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钢股份:高强汽车板产线要尽快达到要求
- 2020年12月30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提要:鞍钢股份12月29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根据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鞍钢股份12月29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根据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此前公告显示,鞍钢股份拟向包括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内的不超过182人授予不超过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一步调动团队积极性,更好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据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5元/股。
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约占鞍钢股份股本总额的0.574%。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486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17%;预留54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7%。
鞍钢股份是国内大型钢铁生产和销售企业,拥有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铁路运输、能源动力等钢铁生产全工艺流程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以及配套较为完善的物流、贸易、钢材加工服务产业链,主体装备达到当代先进水平。近年来,公司聚焦“变革、效率、品质”三个关键要素,围绕“调品提质、节能环保、工艺优化、智能制造”,进一步加快设备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国资委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中指出,要健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统筹运用多种中长期激励方式,鼓励支持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参与分配,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动力。
有业内人士表示,鞍钢股份作为中央企业,首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是一次重要的资本运作,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方向、顺应新常态行业竞争形势,通过构建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形成公司、股东、员工利益一致的共同体,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此外,股权激励计划能发挥其对激励对象长期行为的积极正面引导作用,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更加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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