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数据...
  • 汽车|房产|家居|家电|服装|时尚|健康|医药|教育|旅游|能源|环保|工业

    食品|科技|通信|手机|电子|金融|证券|电商|商超|物流|软件|安防|综合

  • 当前位置:南方企业新闻网>要闻> 能源>正文内容
    • 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6.38亿元未披露 郑州煤电及4相关人被警示
    • 2021年09月30日来源:中国网财经

    提要:9月29日晚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6.38亿元,未及时信披,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河南证监局警示。

    9月29日晚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6.38亿元,未及时信披,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河南证监局警示。

    公告显示,经郑州煤电自查,截至2020年末,其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6.3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5日,前述占用资金已清偿。但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郑州煤电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

    郑州煤电时任董事长于泽阳,时任董事、总经理张海洋,时任副总会计师余鑫,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晓燕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郑州煤电及于泽阳、张海洋、余鑫、陈晓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对此,郑州煤电表示,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已及时启动整改工作,并将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完善内控制度,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郑州煤电成立于1997年11月,公司属性为地方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兼营煤炭相关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与销售等贸易业务。

    目前,于泽阳担任郑州煤电董事长,张海洋为郑州煤电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代)、陈晓燕为郑州煤电董秘、余鑫于6月8日因个人工作变动辞任副总会计师。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

    责任编辑:齐蒙
    文章排行榜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