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收入稳健增长 毛利率持续下滑 联合水务IPO报告期内遭行政处罚近百万元
- 2021年10月08日来源:经济参考报
提要:近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合水务”)披露招股书,欲冲刺上交所主板。
近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合水务”)披露招股书,欲冲刺上交所主板。记者发现,联合水务在IPO报告期(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下同)内,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毛利率出现了下滑态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遭行政处罚近百万元。
深耕水务行业
营业收入稳健增长
水务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基础性产业,具有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属性。招股书显示,联合水务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以及水环境治理等。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方式,该公司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在水务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
记者注意到,联合水务自2004年创立以来始终专注水务行业,业务重点布局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同时注意与国内大中型水务公司进行错位竞争,深耕国内三四线发展潜力强的城市,在国内9个省的15个城市投资运营了24个水务项目。其中,2004年和2009年,联合水务分别取得江苏省宿迁市和湖北省咸宁市两个主要供水项目,目前在两市的供水市场占有率分别高达78.18%和96.55%。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联合水务拥有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运营项目的协议和规划处理能力约为260万立方米/日,除国内市场外,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市还拥有1个供水公司,不过目前尚未通水。
数据显示,联合水务近三年主要经营业绩实现了稳健增长。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4869.21万元、68551.74万元和79744.24万元,其中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4.94%和16.33%,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从收入结构来看,联合水务营收99%以上来源于由供水业务收入、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和工程业务收入等构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中,供水业务是该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为第一。此外,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代收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手续费收入等,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联合水务在招股书中认为,公司本着“为用户提供优质之水,为保护社会环境提供洁净的水处理服务”的服务理念,深耕水务行业,积极拓展供水业务、污水处理和工程业务的区域和市场,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业务布局范围广,在水务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声誉。凭借在水务、水利领域的创新与突破,联合水务入选“沙利文2020中国新基建企业榜单”智慧水利企业。
谈及未来发展,联合水务招股书指出,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经营发展驱动力,按照“重资产和轻资产结合”的发展方针,在进一步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水环境治理等全产业链业务,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综合性、全方位的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水务企业。
资产负债率高企
毛利率持续下滑
联合水务坦言,虽然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在总体经营规模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深入研读招股书发现,在营业收入、资产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联合水务的毛利率却出现了持续下滑态势,资产负债率也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报告期各期末,联合水务资产总额分别为244395.62万元、256419.85万元和274468.01万元,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同期负债总额分别为160922.35万元、167151.65万元和172981.63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85%、65.19%和63.02%,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而从资产结构来看,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占比分别为79.09%、79.20%和80.73%,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其中,无形资产主要与供水、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相关,其特许经营权净值分别为134589.28万元、141716.23万元和145430.69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55.07%、55.27%和52.99%。此外,报告期各期末,联合水务流动比率分别为0.98、0.80和0.72,速动比率分别为0.92、0.72和0.68,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对此,联合水务解释称,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购建供水、污水处理长期资产,拓展业务规模而进行的借款融资较多,加之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而同行业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因上市得到了扩宽。为此,联合水务在招股书中重点揭示了“流动性及偿债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如负债和资金管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联合水务近三年的毛利率也呈现出日趋下滑的态势。报告期内,联合水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50%、43.39%和39.0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20%、42.99%和38.80%,均出现了持续下滑。联合水务招股书指出,由于2018年和2019年公司收回了部分供水业务历史水费,若不考虑这一收入,公司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64%、39.42%和39.0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26%、38.95%和 38.80%。但总体上,仍然呈现不断下滑态势。此外记者注意到,截至2020年末,联合水务累计获得的宿迁区域供水省补资金补助超过1亿元。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联合水务应收账款余额也逐年增加。联合水务因此专门披露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568.12万元、16526.91万元和24211.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0%、24.11%和30.3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将遭受不利影响。
行政处罚近百万元
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违法”
记者发现,联合水务的实际控制人为俞·菲利普·伟景、晋琰夫妇,均为澳大利亚国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公司77%的股本。近三年,联合水务及其子公司遭受环保及安全生产等部门处罚共计3起,其中单笔处罚金额最高达50万元,合计近100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子公司因环境污染等问题遭受2起环保行政处罚,均发生在2018年。2018年3月27日,联合水务子公司宿迁双庄联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双庄污水”),因“污泥脱水机的进泥管和冲洗管处于结冰状态,导致污泥浓缩池内的污泥堆积、污水液位高涨,双庄污水通过开挖坑塘临时储存污水”,被认定为构成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被当时的宿迁市环境保护局以“宿环罚字[2018]54号”行政处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无独有偶,2018年4月16日,联合水务子公司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简称“贺兰联合”),因“污泥未及时外运,导致废水总排口悬浮物、总磷超标排放”,被当时的贺兰县环境保护局以“贺环罚字[2018]004号”行政处罚书处以罚款10万元。
此外,联合水务子公司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简称“咸宁思源”),还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2017年12月21日,咸宁思源工作人员外出维修破损水管时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2018年2月15日,咸宁市咸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8号、9号、10号、11号等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咸宁思源罚款30万元,对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42万元。
联合水务在招股书中称,双庄污水、贺兰联合所受上述处罚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相关违法行为中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针对咸宁思源所受处罚,联合水务认为,此起安全生产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事故”,处罚部门亦根据前述条例规定的对于“一般事故”处罚区间中较低处罚标准对咸宁思源进行处罚。因而这一处罚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不过,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贺兰联合因超标排放问题近三年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发文要求整改。2020年3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下发的“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4号”文件显示,贺兰联合在金贵镇关渠村、金贵村等5个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部分时段存在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超标排放问题,涉及氨氮、总磷、总氮超标,被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2019年9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废水进口采样管路未标识、废水排口氨氮在线设备测值恒定偏小等问题,被责令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2019年7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运维的六个污水处理站均无在线监测设备等问题,被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针对联合水务存在的相关问题,记者致电致函该公司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联合水务存在的问题,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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