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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力帆:公司股票将于12月22日停牌1个交易日
    • 2020年12月22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提要:*ST力帆(力帆股份)12月21日晚公告称,为明确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要素,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12月22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 并于12月23日复牌。

    *ST力帆(力帆股份)12月21日晚公告称,为明确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要素,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12月22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 并于12月23日复牌。

    根据《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的规定,经各方共同协商确认,确定满江红基金、产业投资人作为《重整计划》规定的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实施主体参与力帆股份重整,满江红基金通过力帆股份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力帆股份提供资金;产业投资人通过力帆股份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力帆股份提供优质产业资源、与力帆股份签署关于换电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的授权协议和有关基地代加工业务的转移协议或其他代加工业务协议、推动力帆股份履行相关售后维保责任和加快推进力帆股份汽车与摩通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力帆股份将以12.86亿股流通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2.14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使公司原控股股东力帆控股的持股比例由约47.08%下降至约13.75%。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并完成限售股回购注销后,满江红基金将持有公司13.5亿股股票,持股比例29.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满江红基金将成为力帆股份控股股东。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满江红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满江红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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