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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龙股份:自查发现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延期披露年报及一季报
    • 2021年04月13日来源:中国证券报

    提要:聚龙股份4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简称“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聚龙融创”)的银行账户存在定期存单被解付并且资金被扣划的情况。

    聚龙股份4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简称“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聚龙融创”)的银行账户存在定期存单被解付并且资金被扣划的情况。在发生浙商银行沈阳分行擅自解付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在该行的定期存单并扣划资金的情况后,公司对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的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三家子公司通过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提供的违规担保余额为36100万元。控股股东通过公司调试币取现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余额976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9.4条第五项和9.5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控股股东未能在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资金账户异动、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2021-011)后一个月内暨2021年5月11日(含)前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及董事会已经发函至控股股东,敦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以及资金占用问题,尽快筹措资金解除担保并偿还债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经承诺在2021年4月30日前用现金及控股股东关联方拥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该合伙企业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等可变现资产进行抵偿。

    经公司慎重决定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现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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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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