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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药龙头南京红太阳被证监会警示 2020年业绩修改3次相差近4倍
    • 2021年07月12日来源:中国网财经

    提要:日前,农药龙头企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日前,农药龙头企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据了解,ST红太阳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4,200万元至6,300万元。但4月15日的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归母净利润为-14,068.46万元。当月底在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又发生变化,为-153,813,433.59元。

    ST红太阳因2020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证监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监管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要求,ST红太阳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对此,ST红太阳表示,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提升财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此前,该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 202008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立案调查还未有结果。

    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存在2020年度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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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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