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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康医药旗下子公司“违规存放过期药品”被予以警告
    • 2021年04月02日来源:中国网财经

    提要:日前,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瑞康医药常州有限公司因违规存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被予以警告。

    日前,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瑞康医药常州有限公司因违规存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被予以警告。

    公示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至2月24日期间,将200盒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长期存放于仓库常温库待发区(合格品区),该行为违反上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五条、第八十四条第五项、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一项,构成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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