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敖通医药公司销售劣药“痰咳净片”被罚
- 2021年05月17日来源:中国网财经
提要:今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YB1号)”显示,吉林敖通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吉林敖通医药公司”)涉嫌销售劣药“痰咳净片”,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0.08元。
今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YB1号)”显示,吉林敖通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吉林敖通医药公司”)涉嫌销售劣药“痰咳净片”,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0.08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吉林敖通医药公司销售的痰咳净片(批号181102,标示生产企业为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吉林省药品检验局检验,崩解时效不符合规定。
吉林敖通医药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符合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情形,其销售的痰咳净片(批号181102)为劣药。
天眼查显示,吉林敖通医药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毕庶江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批发零售。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