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3.4亿元借款违规担保!紫鑫药业巨亏之下风险再放大
- 2021年08月18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2020年,紫鑫药业亏损额高达7.06亿元,并出现欠薪、欠税、欠息情况。而且,该公司因银行借款逾期被起诉,存在重要经营性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2020年,紫鑫药业亏损额高达7.06亿元,并出现欠薪、欠税、欠息情况。而且,该公司因银行借款逾期被起诉,存在重要经营性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在2020年年报中亏损达7.06亿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鑫药业,002118.SZ),又一次“爆雷”。
8月7日,紫鑫药业披露《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且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内容显示,公司收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书,根据起诉状及判决称,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分别为延边嘉益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康源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延边金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合计3.4亿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紫鑫药业在公告中表示“经自我核查,该担保事项存在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而上述担保涉及的相关合同是公司前任董事长郭春林安排签署、盖章,“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收到相关担保资料且不知情”。
此次违规担保,将可能让紫鑫药业更加雪上加霜。《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2020年该公司亏损高达7.06亿元,存在流动资金紧张并出现了欠薪、欠税、欠息情况。而且,该公司因银行借款逾期被起诉,存在重要经营性资产被司法拍卖风险。
公告披露后,深交所随即向紫鑫药业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对违规担保情况和具体原因,以及9家涉诉企业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进行说明。
对此,紫鑫药业公告称,关注函中涉及的回复内容需要多方获取核实并确认,且需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将延期回复。
债务缠身流动资金紧张
紫鑫药业2007年在深交所挂牌,主营业务为中成药产业、人参产业、工业大麻产业等。
虽有工业大麻的热点概念加持,但紫鑫药业并不受资本市场待见。股价持续下行的紫鑫药业近年来业绩下滑十分严重。
根据公司财报显示,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25亿元、8.59亿元、2.86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74亿元、7028.99万元、-7.06亿元。
对于公司2020年巨亏,紫鑫药业表示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复产延迟。此举对公司人参板块业务带来极大影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比双降。另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减少了2020年度净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年审会计师对紫鑫药业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报告显示,紫鑫药业流动资金紧张并出现了欠薪、欠税、欠息情况,同时因银行借款逾期被起诉,存在重要经营性资产被司法拍卖风险。
公告显示,去年11月紫鑫药业因金融借款纠纷,被中国工商银行柳河支行起诉,要求偿还贷款本金6.17亿元及相应利息。
今年以来,紫鑫药业多次发布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债务逾期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紫鑫药业称,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而这次暴露出来的违规担保,更是将紫鑫药业往泥沼中再推了一把。
根据公告信息,紫鑫药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分别为9家公司合计3.4亿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存在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公司表示可能对此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紫鑫药业2017年至2020年净利润情况
违规担保涉及前任董事长
紫鑫药业这起违规担保,暴露出来的是公司内控的缺位。
在公告中紫鑫药业称,此次担保中的9家债务人均为人参产业同行业公司。它们用人参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因公司规模较小,遂向紫鑫药业前任董事长郭春林寻求协助。郭春林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安排签署、盖章上述担保涉及的相关合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收到相关担保资料且不知情。
公司承认,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8月12日,吉林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郭春林等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紫鑫药业发生9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金额合计3.4亿元,上述对外担保均未履行决策程序,并迟至2021年8月7日履行披露义务。
紫鑫药业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郭春林违反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针对上述对外担保,债权人均已提起诉讼,部分诉讼已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紫鑫药业迟至2021年8月7日公告上述事项。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秘张万恒违反信披管理相关规定。
对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紫鑫药业、郭春林和张万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于郭春林以“一己之力”安排给高达3.4亿元借款的对外担保提供签署和盖章一事,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印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用章记录,并说明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郭春林2020年1月辞去紫鑫药业董事、董事长等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业大麻项目负责人,而公司“工业大麻”概念也一直存有争议。
根据公告,紫鑫药业于2020年5月7 日披露公告称完成委托代理协议和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许可或备案。公司2020年报显示,截至目前吉林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审批。
而且截至今年6月份,紫鑫药业仅在黑龙江甘南县开展工业大麻试验种植,且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后续投入的科研育种,化学成分研究等合计资金仅有247万元。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公司业绩下滑、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紫鑫药业仅依靠工业大麻的概念,扭亏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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