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数据...
  • 汽车|房产|家居|家电|服装|时尚|健康|医药|教育|旅游|能源|环保|工业

    食品|科技|通信|手机|电子|金融|证券|电商|商超|物流|软件|安防|综合

  • 当前位置:南方企业新闻网>要闻> 医药>正文内容
    • 国家医保局统一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2024年06月17日来源:工人日报

    提要: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产科类立项指南原则上按照孕产流程进行分段立项,即根据妊娠期、产前、生产、产后等各环节的具体检查治疗或操作分别设立项目,不再与具体技术细节挂钩。例如价格项目分为产前阶段的“产前常规检查”“胎心监测”,临产阶段的“催引产”“产程管理”,生产阶段的“阴道分娩(常规)”“阴道分娩(复杂)”“剖宫产(常规)”“剖宫产(复杂)”等。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日前印发的《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原有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为30项,促进生育服务提升优化。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产科类立项指南原则上按照孕产流程进行分段立项,即根据妊娠期、产前、生产、产后等各环节的具体检查治疗或操作分别设立项目,不再与具体技术细节挂钩。例如价格项目分为产前阶段的“产前常规检查”“胎心监测”,临产阶段的“催引产”“产程管理”,生产阶段的“阴道分娩(常规)”“阴道分娩(复杂)”“剖宫产(常规)”“剖宫产(复杂)”等。

    此次产科类立项指南单独设立“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项目,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鼓励积极开展镇痛分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孕产妇提供专业化的陪伴分娩和导乐分娩服务。同时,立项指南统一计价单位,将“胎心监测”“阴道分娩”“羊膜腔穿刺”等可能涉及多胎的项目,计价单位一律明确为“胎/次”。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

    责任编辑:张苏婧
    相关新闻更多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
    文章排行榜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