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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拜欧药业违规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被罚6.5万元
    • 2024年07月30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被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6.5万元,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4日。

    图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药通”展示并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101单共6709瓶/盒,货值金额共计45136.34元。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作为一种常见的止咳药,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过量服用该药物会出现醉酒感(如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还可能出现反应及定向力减弱、神志不清、嗜睡、昏迷、支气管痉挛以及呼吸抑制等表现,甚至危及生命。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明确,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禁止通过网络销售。

    国家药监局今年5月份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显示,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天眼查显示,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198万人民币,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代码837334。公司2024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收1.15亿元,同比增长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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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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