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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证券因普尔顿环保项目收证监会警示函 今年以来承销保荐业务颗粒无收
    • 2020年07月10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近日,证监会公示了对南京证券出具的警示函,因南京证券在普尔顿环保项目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

    近日,证监会公示了对南京证券出具的警示函,因南京证券在普尔顿环保项目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

    据悉,南京证券作为普尔顿环保主办券商,证监会对南京证券的执业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南京证券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在对普尔顿环保固定资产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就固定资产及折旧等相关情况询问普尔顿环保会计人员;未实施询问普尔顿环保税务负责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对发生在尽职调查期间的普尔顿环保固定资产补缴增值税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

    在普尔顿环保应收类、应付类款项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南京证券未访谈普尔顿环保的客户和供应商,对于2014年的各类款项,未取得并核对会计师审计询证函回函,抽查的2014年度应收、应付类款项的客户数量及金额比例均不高。

    此外,南京证券在核实股东股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时,未询问公司会计人员,对实物出资情况未询问资产评估机构;在普尔顿环保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报、面临终止挂牌风险期间,南京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效性不高,未能督促普尔顿环保及时披露2016年年报、处置终止挂牌风险。

    在普尔顿环保被终止挂牌后,南京证券未能派员参加普尔顿环保审议《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及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议案》等重要议案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有效督促普尔顿环保做好投资者(股东)沟通工作。

    证监会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对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的要求,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南京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2019年10月,南京证券发布公告称,分别收到上交所和深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意向书》,被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

    仅就投行业务来看,2020年南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颗粒无收。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此前的2019年,南京证券为科创板IPO企业南微医学提供承销保荐服务,2018年与华泰联合证券为江苏新能联合保荐。2018年以来,南京证券承销与保荐获得的总收入为9937.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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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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