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盛集团吃下全球监管机构天价罚单
- 2020年10月26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香港证监会表示,高盛(亚洲)因在行业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通过三次债券发行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
近日,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美国司法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日前披露文件,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高盛集团因监管严重缺失而被开出天价罚单。
不过,天价罚单并未明显影响高盛股价走势。截至当地时间23日美股收盘,高盛集团小幅下跌0.18%。
被全球监管机构开罚单
日前,全球监管机构不约而同地对高盛集团开除了高额罚单。
据香港证监会23日更新的公告,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盛(亚洲)”)在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债券发售中犯有严重监管缺失,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并处以罚款3.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3.40亿元。
美国司法部当地时间22日公布消息,高盛集团同意向全球监管机构,包括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纽约金融服务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新加坡警察局商务部等,支付逾2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93.84亿元)的罚款。
同样在当地时间22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也对外公布,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和审慎监管局(PRA)对高盛罚款966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8.42亿元)。公告显示,FCA和PRA公布的罚款是上述29亿美元罚款的一部分。
卷入行贿丑闻
值得注意的是,高盛(亚洲)和高盛集团此次被罚的原因均为监管严重缺失,并被卷入行贿丑闻。
香港证监会表示,高盛(亚洲)因在行业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通过三次债券发行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
香港证监会指出,以香港为基地的高盛(亚洲)作为高盛在亚洲的合规及监控中心,于该三宗1MDB的债券发售的发起、批准、执行及销售过程中的参与程度非常高。高盛亚洲最终自有关债券发售所产生的5.67亿美元总收入中获得37%(金额为2.1亿美元),在高盛的各个实体中占最大的份额。
另外,香港证监会还指出,当时负责1MDB债券交易的高盛(亚洲)投资银行部合伙董事总经理Tim Leissner承认,他曾与马来西亚籍金融家刘特佐及其他人士串谋,向马来西亚及阿布札比的官员支付贿款和回扣,为高盛取得及保持来自1MDB的业务,包括该债券发售。目前Tim Leissner被终身禁止重投业界。
据美国司法部公告,高盛集团承认向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行贿超过10亿美元,以获取回报丰厚的业务,包括其为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1MDB)的三笔债券交易承销约65亿美元,高盛从中赚取了数亿美元的承销费用。
英国审慎监管局副局长兼首席执行官Sam Woods在公告中表示,“未能管理金融犯罪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安全性和稳健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期望公司谨慎,全面地管理包括金融犯罪风险在内的风险,并高度重视对贿赂和不当行为的指控。该案的严重性已反映在罚款的数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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