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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交所:提高主板重组上市条件 防止低效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 2024年04月30日来源:证券日报

    提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证发〔2023〕30号)同时废止。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30日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证发〔2023〕30号)同时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修订重组上市条件。为加强对重组上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上市条件的修订,提高主板重组上市条件,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防止低效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二是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扩大科创板小额快速适用范围,取消科创板配套融资“不得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限制;按照融资需求与公司规模相匹配的思路,将科创板配套融资由“不超过5,000万元”改为“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明确“交易方案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的,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程序。此外,小额快速交易所审核时限缩减至20个工作日,明确市场预期。

    三是明确重组交易中获得股份相关主体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根据近年来的监管实践,明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交易中,交易对方或被吸收合并公司股东不符合相关板块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仅能持有或者卖出所获得的股份。

    四是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本所相关规则修订作出适应性调整。具体包括规则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暂停计时、终止审核、自律监管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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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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