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例保代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向市场传递出了什么信号?
- 2024年07月04日来源:证券日报
提要:该案判决,一方面明确了保荐代表人也需要在证券虚假陈述中为“过错买单”,凸显“零容忍”态势,对财务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全方位追责;另一方面,法院根据保荐代表人过错程度判决承担比例连带责任,说明法院坚持“过责相当”原则,精准追责。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对蓝山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蓝山科技被判承担100%赔偿责任,为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提供证券服务的4家中介机构被判承担3%至40%不等的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保荐机构的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判在相应责任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首例由保荐代表人(自然人)向证券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引发市场关注。
该案判决,一方面明确了保荐代表人也需要在证券虚假陈述中为“过错买单”,凸显“零容忍”态势,对财务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全方位追责;另一方面,法院根据保荐代表人过错程度判决承担比例连带责任,说明法院坚持“过责相当”原则,精准追责。
笔者认为,该案一审判决传递出三方面信号:
一是警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要勤勉尽责,有效履职,不能违规职业道德,更不能为造假者作掩护、打配合。
该案开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追究个人责任的先例,或将成为追究中介机构主要责任人民事责任的判例依据。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从业人员,不能为了小利而将自身置于更高的风险中。
二是凸显我国“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的决心,致力于构建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环境。
证券服务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如果他们参与或配合财务造假,不仅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更影响了市场投资信心和国家金融安全。相较于以往的罚款、禁业等处罚,此次保荐代表人被追究民事责任,将进一步提高其违法成本。
本案被北京金融法院选定为示范案件,若该案件产生二审且维持原判,其他投资者因蓝山科技在精选层挂牌项目虚假记载而出现交易损失,可以按照该案判决所认定的责任进行索赔,索赔金额将大幅增加,包括保荐代表人在内的违法者,都将付出“有痛感”的代价。
三是强化投资者保护,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如果公司市值较高,涉及投资者众多,赔偿总额也是一笔巨款,对财务造假各个环节相关责任人精准追责,扩大追责范围,投资者获得赔偿资金也会更有保障。该案中,保荐代表人被纳入索赔范围,资产评估机构也被判决承担3%的连带赔偿责任。
该案的判决,是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趋势下的一个标志性案例。剜除资本市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毒瘤”,已经成为市场各方共识。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鼓励“吹哨人”举报,压实投行、审计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汇聚部际协调、央地协同的合力,提高发现能力、惩处力度和防范水平。对于造假者和配合造假者,将一体查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涉及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未来,随着财务造假惩防体系建设,立体化追责体系不断完善,全方位各环节财务造假行为都将被严打,财务造假违法成本也将进一步提升,遏制市场各方的造假冲动,营造崇法守信的资本市场环境。
版权及免责声明:
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南方企业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南方企业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南方企业新闻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83834755 邮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