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内19家公司退市后收罚单 监管部门强化立体追责
- 2025年07月11日来源:证券日报
提要:“行民刑立体化追责体系威力显现,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威慑。”郑登津表示,刑事上对责任人严惩,彰显法律威严;民事上促使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损失,行政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多管齐下,全面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有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推动市场规范、稳健发展。
近日,退市公司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退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7月10日,年内已有19家退市公司收到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20张罚单(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事先告知书),同比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积极推动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机制。
市场人士表示,加大对退市公司监管,推动立体追责,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监管震慑力,优化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相关罚单数量远超去年同期
今年以来,监管机构继续秉持“退市不免责”理念,强化退市公司监管。年内19家退市公司收到20张罚单,其中18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年同期为10张),2张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单数量远超去年同期。
例如,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于今年3月份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720万元。6月底,越博动力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拟对两名配合公司财务造假的第三方罚款230万元。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志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披露的监管信息来看,许多触及财务类指标而退市的公司,在退市之前就存在财务造假、违规担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对这类行为并不允许“一退了之”,这不仅体现了监管的“零容忍”态度,更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职责所在。
此外,也有公司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受到处罚。例如,前述海印股份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于去年9月份退市。退市两个多月后,去年12月份,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今年7月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印股份未在2021年和2022年年报中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董监高等责任人罚款合计1300万元。
“这充分彰显监管‘零容忍’决心,有力震慑潜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表示,“零容忍”态度可防止退市公司“一退了之”,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市场信心。
投资者赔偿救济持续跟进
在对退市公司严监管的同时,投资者赔偿救济工作也在持续跟进。投保机构积极支持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去年年底,退市公司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尚生态”)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目前正在推进中。
今年4月底,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披露了退市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案支持起诉进展情况,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本案原告投资者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6月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退市公司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被13名投资者共同起诉,广州中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为支持诉讼方。
“一般而言,退市后公司市值大跌,投资者损失惨重。如果是因经营性原因退市,按买者自负原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损失;但如果是因违法违规原因退市,违法违规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张志旺表示。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因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郑登津表示,后续加强投资者权利救济,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维权门槛与成本。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强化投保机构作用,简化诉讼流程,完善案件考核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高诉讼效率,保障投资者及时获赔。
立体化追责威力显现
对于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管部门强调立体化追责,让首恶“牢底坐穿”。去年12月份,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等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
5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情况综述显示,美尚生态退市后仍被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月27日,在通报越博动力财务造假案时,证监会表示,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月4日晚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副总裁曹成因有证据证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
“行民刑立体化追责体系威力显现,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威慑。”郑登津表示,刑事上对责任人严惩,彰显法律威严;民事上促使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损失,行政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多管齐下,全面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有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推动市场规范、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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