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必将受到严惩。8月8日,证监会通报,严肃查处贵州辖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基于此,监管部门始终将其作为证券监管执法的重点,持续以雷霆手段予以严厉打击,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市场生态有效净化。
此次公布的案件处理,再次诠释了“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这一核心理念,向市场各方清晰展现了监管部门整肃净化市场环境的坚决态度。
在笔者看来,要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断夯实严监管氛围。
一要严监管。强化穿透式监管,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特别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吹哨人”作用。二要严执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案件调查质效。三要严处罚。加大基础制度供给,提高行政处罚力度,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让造假者付出远超非法所得的沉重代价,形成有力威慑。四要严追责。坚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一追到底;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力度,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让造假者在市场中寸步难行。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问题。
鉴于此,监管部门须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模式,积极构建跨部门协作体系,促成各部门、各地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多管齐下形成强大合力,织密“线索发现—监管执法—立体化追责”的全方位监管链条。
具体而言,要加强各方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进一步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通过民事赔偿进一步加重造假成本;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相信在行政、刑事与民事赔偿“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下,财务造假的“首恶”与“帮凶”将无处遁逃,从源头上破除造假的利益链“生态圈”。
此外,市场各参与主体要压实自身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能造假、不敢造假”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否则,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最近一起“造假1年就判刑”的案例就有很好的警醒作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万中送达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沈万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据了解,此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刑事处罚,与公司2021年财务造假案相关。
该案例在A股市场虽少见,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各方正全方位、立体化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尤其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造假方的刑事追责力度正不断强化。
有效打击、遏制财务造假任务艰巨。相信通过各方合力、协同发力,市场生态会越来越清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坚实有力的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稳健、越走越宽广。
在陷入财务造假的指控后,三六零紧急发布澄清声明,但未能令股价摆脱低迷状态,该股连续两天下跌,12月17日逆势下跌逾3%。12月15日深夜,玉红在微信朋友圈和社群中公开向周鸿祎喊话,称自己“帮周鸿祎做假账游戏收入就至少...【详细】
国美零售公布,司徒烱培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表,同时张裕龙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表,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详细】
从申请到过会仅用时116天,成为科创板深化改革、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高效实践样板首日表现彰显市场对其在高性能GPU芯片领域自主研发能力及未来成长潜力的积极预期与认可昨天,“国产GPU第二股”沐曦股份正式在科创板上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