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白山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6月12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制造的小岛牌TDT182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4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脚踏骑行能力、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易导致骑行疲劳,可能对人体产生损伤,提示音过小或无法持续发出提示音,不能有效起到提醒作用,存安全隐患。
天津市白山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过渡期正式结束,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禁售。一段时间以来,新国标实施情况如何?电动自行车市场有哪些新变化?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企业及中国自行车协...【详细】
记者3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进一步延伸基层回收触角,推动锂电池规范回收...【详细】
记者1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主体责任,切实防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安全。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