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资源:原控股股东所持1.37亿股将被拍卖 或导致公司实控人变化
- 2021年01月08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提要:西部资源1月7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简称“下城区法院”)《执行裁定书》,本次执行裁定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1.37亿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
西部资源1月7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简称“下城区法院”)《执行裁定书》,本次执行裁定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1.37亿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本次执行裁定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公告披露日,四川恒康持有公司股份1.8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8%。本次将被执行的股份为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1.37亿股股权,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此外,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裁定,将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110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以拍卖流标价3775.68万元的价格,交付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抵偿其所欠部分债务,截至目前,该笔被执行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告称,若上述两笔被执行股份均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4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4月23日,四川恒康将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7%,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贵州汇佰众行使;将其持有的公司7598.73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使,公司控股股东为贵州汇佰众,实际控制人为石学松。
公司提醒,若本次执行裁定所涉股份拍卖完成后,将相应减少四川恒康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四川恒康持有的除上述被执行的其他公司股份4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亦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此外成都中院已决定对四川恒康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其持有的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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