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快递暂行条例》6月施行
- 2025年04月25日来源:国际商报
提要:此次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订,增加“快递包装”作为第六章,未涉及《条例》其他内容。修订共15条,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明确快递业发展总体要求、完善快递包装治理原则、强化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协同治理机制。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日前公布,并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对《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填补了快递包装治理领域的制度空白,为相关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2024年业务量达1750亿件,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人均接收快递超120件,但同时也带来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2018年施行、2019年修改过《条例》的个别条款,主要对快递业发展保障、服务规范和快递安全等事项作了规定,对快递包装问题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难以适应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此次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订,增加“快递包装”作为第六章,未涉及《条例》其他内容。修订共15条,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明确快递业发展总体要求、完善快递包装治理原则、强化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在总体思路上,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了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后的《条例》强化了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如第三十九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保障快递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第四十二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第四十三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建国教授认为,快递包装具有使用量大、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循环链路长的特点。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有关责任主体在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不同责任,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格局。
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潘迪表示,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快递包装治理的法规和标准,推动快递包装治理不断取得成果。2024年,中转环节循环包装实现全覆盖,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超过95%,智能装箱技术使包装耗材大幅减少,248个产品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
潘迪表示,《条例》重申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必须落实的要求,将企业是否落实快递包装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相关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的事项。近期,国家出台《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首次专门针对快递过度包装提出了强制性技术要求。该标准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成为《条例》的配套标准措施,将有力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发展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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